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通告2020年第12號
根據(jù)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稅總函〔2020〕55號)要求,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(yè)復工復產(chǎn),便利納稅人統(tǒng)籌辦理納稅申報事項,現(xiàn)將調整我省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情況通告如下:
一、按月申報、按季申報的納稅人納稅申報期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。
二、納稅人受疫情影響,在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,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。
特此通告。
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
2020年4月1日